然对着那本《法学基础理论》…………我发现我还一点都不会~囧…………
那么11号之前请努力的背诵吧~合掌~~~
今天室友在背民法考试的东西~~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克服”
当她说到这句话的时候~~
我说:“这不就是考试么?!”
于是原来那句,是定义民事责任中即便损害当事人利益也不需负责的正当理由中的一段。
民事责任中,损害当事人利益也无需负责的正当理由。
其中一条是,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客服的客观原因。
所以说考试是即便损害了我们的利益也无需负责的正当理由么 =V=
(明显是考试考疯了的人……而且还是法政类基础科考多了的人~OTL)
那么11号之前请努力的背诵吧~合掌~~~
今天室友在背民法考试的东西~~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克服”
当她说到这句话的时候~~
我说:“这不就是考试么?!”
于是原来那句,是定义民事责任中即便损害当事人利益也不需负责的正当理由中的一段。
民事责任中,损害当事人利益也无需负责的正当理由。
其中一条是,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客服的客观原因。
所以说考试是即便损害了我们的利益也无需负责的正当理由么 =V=
(明显是考试考疯了的人……而且还是法政类基础科考多了的人~OTL)
# by sibylolivet | 2007-07-06 00:24 | 雜記日常